本报讯(通讯员石向阳)自6月1日起,根据海关总署统一部署,菏泽海关全面取消《入/出境货物通关单》,这是出入境检验检疫统一以海关名义对外开展工作以来关检业务全面融合的重要内容,将有力促进通关流程“去繁就简”,使进出口企业更好享受海关改革红利。
原申报模式下,涉及法定检验检疫要求的进出口商品,需凭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签发的《入/出境货物通关单》报关。全面取消《入/出境货物通关单》后,涉及法定检验检疫要求的进口商品申报时,企业在报关单随附单证栏中不再填写原通关单代码和编号,可通过“单一窗口”报关报检合一界面向海关一次申报,如需使用“单一窗口”单独报关、报检界面或者报关报检企业客户端申报的,企业应当在报关单随附单证栏中填写报检电子回执上的检验检疫编号,并填写代码“A”;涉及法定检验检疫要求的出口商品申报时,企业不需在报关单随附单证栏中填写原通关单代码和编号,应当填写报检电子回执上的企业报检电子底账数据号,并填写代码“B”。
据了解,2017年全年,菏泽市外贸企业共办理《入/出境货物通关单》约4.5万批,改革后,这一单证将全面取消,将大幅度降低企业通关成本,有效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贸易便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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