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3月12日讯(记者 崔如坤 通讯员 康俊杰) 近日,菏泽高新区交警大队各执勤中队在开展常态化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时,查获两起与准驾车型严重不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并对驾驶人依法作出了处理。
3月8日下午,菏泽高新区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黄河西路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缓缓驶来,大队执勤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检查过程中,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发现该车驾驶人神情紧张,不愿出示证件,并声称未携带驾驶证。凭着职业敏感,民警判断该驾驶人可疑,便将其带至大队做进一步调查核实。
经大队民警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发现,该驾驶人刘某准驾车型为C1驾驶证,而其驾驶的车辆却是重型半挂牵引车,且该驾驶人驾驶证已经被扣完了22分,目前为超分状态。
民警介绍说,刘某的违法行为属于“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处2000元以下罚款,记12分,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如果驾驶证在实习期,实习期驾驶证注销”。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时隔未过24小时,菏泽高新区交警大队昆明路中队在辖区路段进行“两会”安保执勤,严查过往大中型客货车,以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3月9日上午,一辆重型普通货车进入大队执勤民警的视线,大队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并示意其出示行驶证、驾驶证等相关证件。没想到,该驾驶员也以驾驶证未携带为由拒不出示。
随后,大队民警将其带至大队值班室通过公安网“综合应用平台”对该驾驶员证件信息进行查询。经查,驾驶员何某准驾车型为C3,且已经是注销状态属无证驾驶。
目前,两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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