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1月29日讯(记者 赵念东) 29日,齐鲁晚报记者从菏泽市公安局获悉,为切实加强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与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降低因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各类污染,市局决定从1月28日起至2月16日凌晨4点到7点,抽调警力分多组对城区禁放烟花爆竹开展集中督查,督导查处一切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同时无人机进行拍摄取证。据了解,仅1月28日一天,牡丹区就有14人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牡丹警方行政拘留。
2017年12月29日,《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公布,规定了禁止燃放时间、禁止燃放区域、禁止燃放种类等方面内容。为切实加强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降低因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各类污染,菏泽市公安局决定从1月28日起至2月16日凌晨4点到7点,抽调警力督导查处一切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记者从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获悉,1月28日凌晨4时起,该局根据市局统一安排部署,对辖区烟花爆竹禁燃区域进行全覆盖查禁行动。
1月28日6时许,牡丹分局双河派出所民警在太原路与双河路交叉路口巡逻时,发现某小区居民王某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王某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1月28日6时许,牡丹分局民警在牡丹路与双河路交叉路口巡逻时,发现岳程办事处村民李某某违规燃放鞭炮,李某某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1月28日9时许,何楼派出所民警检查时,发现何楼办事处村民郑某某经营的超市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郑某某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据悉,此次行动期间共出动警力243人,警车35辆,分17个工作组对辖区内175家小区及单位发放告知书并进行了巡查,对22家结婚家庭进行了温馨提示。据统计,仅28日一天,牡丹区便有14人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此外,还收缴烟花爆竹120挂。
警方提醒市民,应认真遵守《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共同保护好我们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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