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正在中心大厅处理事故。 本报记者 崔如坤 摄本报菏泽12月18日讯(记者 崔如坤) “在一个地就能把事故处理完,真是太方便啦!”18日上午,在菏泽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心,来处理交通事故的聊城市民訾先生不无赞叹地说。
12月3日,訾先生的亲属在济广高速菏泽段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菏泽高速交警及时通知了訾先生。“当时来的时候,跑了两处才找到处理事故的交警大队,路上堵车还挺严重。”訾先生说,这次来很快就找到地方了,路上交通也很方便,事故处理得也很快捷顺利。
这得益于近日菏泽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心的正式启用。
18日上午,在位于市长江东路传化公路港的高速交警事故处理中心,菏泽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召开了新闻通气会。会上,高速交警事故预防处理大队副大队长刘勇介绍说,事故处理中心于13日启用后,满足了高速交警五个大队事故处理工作的需要,实现了各大队事故处理工作的合署办公,解决了过去因为分散办公致使事故当事人、受害者亲属东奔西走寻找事故处理地点的问题。
刘勇介绍说,以前,高速交警的事故处理地点分为三处,群众如果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尽管事故现场处置民警会明确告知处理地点,但还是常常发生群众跑错地点的情况。同时,车辆核损、保险理赔与事故处理地点也不在一处,处理起来又增添不少麻烦。
而新的事故处理中心实现了所有高速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集中办公,每个高速大队均在事故处理大厅设置了事故处理席位。此外,大厅还将同时设置核损定损、法律援助、保险理赔、高速公路路产损失收缴等席位,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进驻处理中心集中办公,事故当事人、受害者亲属前去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可实现“一站式”办理。
此外,刘勇介绍,事故处理中心将各大队整合在一起,还有一个优势就是合成作战。在辖区高速公路遇突发事件或者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时,能够打破各大队之间的地域管辖界限,以支队事故大队牵头,整合各大队优势力量,第一时间调度增援,疑难案件集中进行分析研判、联合作战,以提高工作效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事故处理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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