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12月4日讯(记者 崔如坤) 4日,齐鲁晚报记者从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获悉,菏泽城区交通拥堵路段内施划的停车泊位将采取限时停放的交通管制措施,自12月20日开始对违停车辆进行抓拍,敬请驾驶员朋友注意。
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城区路内停车泊位的停车秩序,提高停车泊位利用率和周转率,杜绝车辆长期占用、私自占有等违法行为,真正做到让停车泊位为市民便捷出行而服务,菏泽城区交通拥堵路段内施划的停车泊位将采取限时停放的交通管制措施。
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对城区交通拥堵路段内施划的停车泊位禁停时间为7:00-20:00,其余时间段内可按照交通标志提示有序停放,凡违反禁令标志停放的车辆将一律抓拍和处罚。
对此,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已于12月4日发布公告,正式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15日后,自2017年12月20日开始对违停车辆进行抓拍。
齐鲁晚报记者了解到,城区路内停车泊位限时停放涉及的路段有:太原路(中华路至中山路段)、中山路(太原路至桂陵路段)、和平路(永昌路至长江路段)、华英路(八一路至中山路段)、八一路(人民路至天香路段)、永昌路(黄河路至八一路)、振兴路(黄河路至八一路段)、丹阳路(人民路至青年路段)、中和路(西安路至解放街段)、康庄路(西安路至牡丹路段)、曹州路(西安路至牡丹路段)。此外,府东街按照交通标志提示有序停放,敬请驾驶员朋友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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