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巨野6月21日讯(通讯员 刘红红)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311号),巨野县安委办印发了《关于学习贯彻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通知》,就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规定》进行部署安排。
该《规定》涉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机构和人员、教育培训、安全投入、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应急管理等方面。通知要求,各镇区办各部门要将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规定》工作与开展安全生产“七进”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认真学习贯彻,抓好落实。一是要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力度,让该《规定》在企业层面家喻户晓。二是要通过监督检查,严格执法,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三是县安委会要发挥牵头管总和综合协调作用,对各镇区办各部门开展落实《规定》情况进行督查,确保《规定》内容落地生根,确保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氛围浓起来,全面自觉履职尽责的意识强起来,充分利用发挥《规定》的规范引领和推动作用,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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