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晓芳 报道
本报鄄城县 8月份以来,菏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鄄城大队多措并举,多点发力,全面开展“戴头盔,安全行”劝导活动,推动群众树立“头盔”意识,努力推动骑行佩戴头盔的文明交通习惯。
民警以城区各主要路口和重要路段为依托,对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头盔、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并行、抢行、斜行,拦头猛拐及随意停放等道路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实施严抓实管。对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头盔开展因人而异、形式多样的教育引导,全面树立市民“头盔”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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