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鄄城11月14日讯(记者 赵念东 通讯员 杨兆福 张志贤) 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现在已是妇孺皆知,驾驶员应当严格遵守,而酒后驾驶被处罚后、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更是驾驶员不可触碰的底线。但是偏偏有人以身试法,近日,鄄城一男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驾驶证还在暂扣期间,再次驾驶机动车被依法拘留。
近日,在鄄城县凤凰镇工业支路路口,交警在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三轮汽车的刘某有酒驾嫌疑,经对刘某进行酒精测试,结果为28.4mg/100ml,为酒后驾驶。查处期间,刘某虽然对民警的依法查处有抵触心理,但其对呼吸式酒精测试等程序非常熟悉。民警见此情形,判断刘某此次酒驾违法并不是首次。经查询证实,刘某在2019年6月23日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且其驾驶证现还在被暂扣状态。
有法不依、屡次触犯,刘某的任性行为换来了吊销驾驶证并依法拘留的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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