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东明8月17日讯(记者 李德领 通讯员 张军明) 自公安部部署开展“云剑-2020”专项行动以来,东明县公安局立足主责主业,依法严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8月14日上午,刑警大队将受害群众张某被诈骗的36万元悉数退还,张某送锦旗致谢。
据悉,2020年5月19日,郑某伙同他人通过伪造公司证件,并冒用天津某贸易公司的名义对受害人张某进行诈骗,之后又用购买他人的银行卡通过雇人取款、刷POS机消费等方式将钱转出。案件侦破后,犯罪嫌疑人郑某等人均已被东明县公安局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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