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东明县人民政府批准,东明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土地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C2018-10土地竞得者需按县政府确定的回迁安置价及回迁安置数量提供回迁安置房。
二、申请人可于2018年12月11号至2019年1月8日,登录菏泽市国土资源交易网(http://www.hzgtjy.gov.cn)查询或下载相关文件,按网上交易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相关地块的竞买活动。
三、申请人可于2018年12月11日9∶00时至2019年1月8日17∶00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时间为准,下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操作,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19年1月8日17时00分。
四、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9年1月8日18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网上挂牌报价时间
C2018-10号宗地:2019年1月1日10∶00时至2019年1月11日16∶10时,节假日照常办公。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提交书面材料明确新公司的名称、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七、联系方式
地址:东明县南华路中段行政服务大厅国土资源局窗口
电话:(0530)7273722、1358301292915865880001
东明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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