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东明6月6日讯(记者 赵念东) 近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从东明县公安局获悉,东明县凤凰嘉园小区因存在重大安全漏洞,城区派出所依法对该小区物业公司处以警告并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开出了菏泽市公安机关首张大额物业罚单。
5月28日清晨,东明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接县局指挥中心指令称,城区振东路凤凰嘉园小区(西区)内发生汽车玻璃被砸案件。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出警,开展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
此案中多辆轿车玻璃被撬毁,车内财物失窃,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调取监控发现,犯罪嫌疑人于5月28日凌晨3时许进入凤凰嘉园小区后,历时一小时疯狂作案,整个作案过程中,凤凰嘉园小区保安未做出任何反应,且该小区内没有组织过保安巡逻,14名保安的平均年龄高达62岁,门岗保卫如同虚设。仅2018年3月至5月期间,凤凰嘉园小区侵财类案件就高发达22起。
民警依法将凤凰嘉园物业公司的法人、公司经理及其他相关人员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询问、约谈。经调查,凤凰嘉园物业公司自行招用的14名保安均未取得保安员上岗证,不具备从事保安工作的资格,且小区物业留存的监控影像资料不足30日,未留存小区内业主的报警情况记录,致使凤凰嘉园小区在安全保卫方面存在重大漏洞,成为治安混乱区域。
目前,因凤凰嘉园小区物业的上述行为违犯了《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东明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依法对凤凰嘉园小区物业公司处以警告并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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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明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东明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