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张 警)近日,在东明辖区106国道588公里+100米处,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机动车将骑人力三轮车同方向行驶的城关镇雷庄村82岁女村民张某撞死后驾车逃逸。
接警后,东明县交警大队分管副大队长张新华、事故处理科科长梁栋带领值班民警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从现场勘查发现的少量散落物看,判断不出肇事车辆车型。通过调查,事发时也没有目击证人。办案民警通过县局图侦部门大力配合调取了106国道上的监控录像及卡口图片进行研判分析,发现事发时间段有两辆同类型的农用低速载货汽车一前一后通过事故现场,前一辆车行驶至106国道与站前路往右拐,后一辆车沿106国道往前直行。两辆车都未悬挂号牌,这给案件侦破增加了难度。
案件侦办过程中,事故处理科科长梁栋多次组织办案民警召开案件侦破工作分析会,确定侦破思路,研究侦破方法。办案民警根据事发时通过的两辆农用低速载货汽车都卸掉了车帮只剩车底这一特征,判断嫌疑人应是做拉树木或树枝生意的。于是,一边对辖区拉树木或树枝的同类车进行排查,二是通过图侦分析查找两辆农用低速载货汽车行驶路径和行驶规律,三是进行悬赏公告。为了尽早破案,办案民警夜以继日地工作,终于在9月9日,通过技术手段发现,事发当日,有两辆同类型的农用低速载货汽车先后在菜园集镇出现过。于是,办案民警便把排查重点放在了菜园集镇、武胜桥镇这片区域。通过多日走访调查,得知这两辆车就是拉木材的。但群众反映车不是东明的,好像是牡丹区高庄镇或吴店镇一带的。办案民警克服困难,不怕辛苦,在高庄镇、吴店镇一带进行细致排查。
办案民警李平均、刘宁通过连续蹲点守候于9月20日晚在东明境内将后一辆农用车堵截,扣留了车辆并依法传唤了驾驶人吕某。经调查得知,后一辆车是牡丹区高庄镇吕集村吕某的。吕某承认当日开车去东明了,但没发生交通事故,也没看到前面的车发生交通事故,同时还否认与前面的车认识。通过比对,办案民警排除了吕某的车辆嫌疑。民警经过深入调查,得知前车是牡丹区吴店镇项庄行政村葛庄村张某的,并了解到张某是吕某的姐夫。办案民警于是再次传唤吕某,吕某仍然否认看到发生交通事故。9月26日,办案民警直赴张某家里。张某的家人却不予配合,他父亲与儿子均称不知道张某去哪了,也不知车在哪里。办案民警耐心地给他家人做工作,讲利弊,让他们想法通知张某到东明县交警大队接受调查,并将其驾驶的农用低速载货汽车送到交警大队。
9月29日,张某的姐夫将张某的农用低速载货汽车送到了东明县交警大队。经鉴定,该车系8月28日东明辖区106国道交通肇事车辆。迫于压力,10月9日,张某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