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明县公安局在市公安局刑科所的鼎力支持下,利用现场生物检材检出DNA,成功比中犯罪嫌疑人王某,破获“搬家式”系列盗窃案12起,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0万余元,有力地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案件频发盗贼猖狂致恐慌
2016年4月份以来,东明县辖区陆圈、渔沃、东明集镇等乡镇相继发生多起夜间入室盗窃案件,家中搬得动的家电,可穿的衣服,可以使用的设备甚至是粮食、被褥都被洗劫一空,可谓是“全方位一站式”的盗窃,如同“搬家”。
此类案件给受害人造成不仅是经济的损失,更是精神的损失,以致案发周围的群众也一片恐慌。
成立专案组分析研判寻突破
此系列案案情性质恶劣,东明县公安局倍感压力,立即组织刑警三中队联合技术民警和相关辖区派出成立专案组,对近期发生的多起搬家式入室盗窃案件进行并案侦查,全力侦破该系列案件。
办案民警对多起案件进行了梳理串并,并逐个对被害人回访,结合图侦、技术寻找轨迹,经过多日工作,研判该系列案应为一人作案,作案时伪装,戴帽子、口罩,交通工具为一辆机动三轮车,作案后逃离现场轨迹指向陆圈北部方向。但由于视频资料少,且图像不清楚,没有有效价值,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峰回路转生物检材建大功
专案组民警将现场提取到的疑似犯罪嫌疑人所留痕迹物证进行了送检。在送检的绳子、帆布、手套、帽子第一次未检出DNA的情况下,市公安局刑科所加班加点最终从2016年5月12日东明集镇大屯村代某家被盗现场提取的一个网眼帽子的帽檐上成功检出一名男性DNA分型。
为了尽快确定嫌疑人,刑科所民警加班加点,在库中寻找、比对,最终比中确定了嫌疑人为前科人员王某,给案件的侦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7月13日,办案民警得到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成功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但有两次前科的王某拒不交待犯罪事实,办案民警从赃物提取、辨认,作案工具的提取,现场所留鞋印比对及鞋的提取等方面固定大量的证据,在事实面前,犯罪嫌疑人王某终于交待自2016年4月22日减刑出狱后,为不劳而获,十余次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
指认现场群众围观消影响
7月14日,专案组民警押解犯罪嫌疑人王某到陆圈各现场开展指认活动。
活动中,围观群众越聚越多,民警趁机宣传打击成果,同时提醒群众如何防盗,传授防盗技巧。群众纷纷表示:以后晚上可以安心睡觉了。
通过现场指认宣传工作,及时展现了严打成果,揭露了犯罪分子的罪行,消除了不良影响,更加深了群众对公安工作的了解,从而进一步增进了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理解、信任和支持,也对公安机关坚持走群众路线,紧紧依靠和发动群众开展严打整治、深化“创安”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