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静轩)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司机没有选择报警,而是驾车逃逸,致电动车驾驶人死亡。民警经过缜密侦查,仅仅过了1天,便将肇事司机李某抓获。
7月12日23时50分许,346省道东明县陆圈镇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电动车被撞,驾驶人身亡,肇事司机驾车逃逸。
办案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勘察,没有发现任何肇事车辆痕迹。随后,办案民警走访附近群众,并调取了事故现场周边的监控录像,经过彻夜排查,终于发现牌号为鲁RXXX的汽车在案发时间段经过了现场。经调查,该车登记车主现正在北京打工,不可能是肇事司机。而当民警询问到车辆落户使用情况时,该车登记车主矢口否认办理过任何车辆的落户手续。一时间,此案陷入困境。
办案民警没有灰心,查询该车通行轨迹及违法处理情况,发现该车最近办理过一次违法处理,违法处理人是河南杞县平城乡的李某。事不宜迟,办案民警立即赶往河南杞县调查情况。
7月14日,在当地警方的大力配合下,办案民警在李某家中发现了肇事汽车,但李某不在家中,办案民警连夜将该车拖至大队停车场。第二天,民警接到杞县交警的电话,称嫌疑人李某已投案自首。民警立即赶赴杞县,将肇事嫌疑人李某押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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