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崔建伟张 琰)近日,东明县某超市门口发生一起电动车被盗案件,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民警闻警而动,通过现场视频监控分析制定抓捕方案,两小时内将实施盗窃的违法行为人李某成功抓获,并于当天顺利追回被盗电动车,及时为群众挽回了损失。
6月15日9时许,东明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接县局110指令称,有群众在城区某超市处丢失一辆电动车。接指令后,派出所值班副所长赵振营、民警李献军等人迅速出警。到达现场后,赵振营通过对报警群众刘某进行详细询问得知:早晨8时许,刘某送女儿上幼儿园返回时路过超市买菜,因感觉没有丢失危险,便将未上锁的红色电动车停放在超市门口。约40分钟后,买完蔬菜食品的刘某走出超市,才发现自己的电动车不见了,不禁心急如焚,忙四处打听超市附近的摊主,但因人流量太大,摊主根本回忆不起哪一个是可疑人员,无奈的刘某赶忙报了警。
在超市的协助下,赵振营带领民警迅速调取了刘某停车附近的监控录像,画面上清晰地显示着:8时26分,就在刘某停放电动车走进超市不久,一名骑黑色两轮电动车的中年男子来到附近,其停车后并未走进超市,而是在停车区左右张望。在观察了几辆电动车后,该男子来到刘某的红色电动车附近,确认电动车没有上锁后,其低头在开关处摸索了一阵后,便骑着刘某的红色电动车扬长而去。
民警分析,嫌疑人是一人骑电动车作案,作案时又直接使用被盗车辆,按常理,嫌疑人不可能舍弃自己的作案工具。在确认嫌疑人所骑的那辆黑色电动车仍停放在原位后,赵振营和民警决定“守车待人”。在超市工作人员的协助下,民警换上便装,一直守候在嫌疑人的那辆黑色电动车附近。10时40分许,那名身穿黑色长裤、蓝色上衣的中年男子果然回到现场,民警们瞅准时机一拥而上,将其成功擒获。
通过突击审讯,嫌疑人李某对自己盗窃刘某红色电动车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如实交代了电动车的下落。当天14时许,办案民警根据李某的交代,在城郊李某的弟弟家中起获了被盗电动车。据办案民警介绍,违法行为人李某屡教不改,曾多次因盗窃财物、集市绺窃、扒窃等被公安机关抓获,奈何每次盗窃数金额均无法构成刑事立案标准,以至于仅在今年内,李某就曾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不下十次,本次案发距离李某上次行拘释放不到一个月。
目前,违法行为人李某被东明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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