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HZ2020-001号),华融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融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浙商资产联系电话:朱先生,15665752690;
华融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9日
单位:万元债务情况(截至2020年2月20日)借款合同编号
借款人名称
单县聚鑫源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山东津宜润德面业有限公司
单县鲁纱纺织有限公司
山东天山丰耘生态肥业有限公司
菏泽市盼达化工有限公司
定陶怡力铝业有限公司
山东恳利来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山东鑫源高碳材料有限公司
定陶县众信木业有限公司
山东华粮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鲁能菏泽电力电缆有限公司
2014 年单借字0062号、2014 年单借字083号、0160900025-2015年(单县)字0022号0160900023-2014年(定陶)字0060号0160900023-2014年(定陶)字0052号0160900023-2014年(定陶)字0088号
本金
0160900025-2015 年(单县)字 0070 号、0160900025-2016年(展)字0002号470.00
0160900025-2015 年(单县)字 0037 号、0160900025-2015年(单县)字0049号、1,800.001,265.00
0160900023-2016年(定陶)字00043 号、0160900023-2016年(定陶)字00055 号、0160900023-2016(承兑协议)00047号3,997.95135.00393.22
0160900023-2015(定陶)字 0065 号、0160900023-2015(定陶)字 0071 号、0160900023-2015(定陶)字 0081 号、0160900023-2015(定陶)字 0086 号、0160900023-2016(定陶)字00002号2,698.45
0160900023-2015 年(定陶)字 0021 号、0160900023-2015 年(定陶)字 0027 号、0160900023-2015 年(定陶)字 0039 号、0160900023-2015年(定陶)字0068 号、0160900023-2015年(定陶)字0069号2,897.85400.00
0160900029-2015年(东明)字 0094 号、0160900029-2015年(东明)字 0112 号、0160900029-2015年(东明)字 0130 号、0160900029-2016(展期)0008号、0160900029-2016(展期)0013 号、0160900029-2016(展期)0014号2,594.41
2014年(东明)字0032 号、0160900029-2015年(东明)字0015号、0160900029-2016年(东明)字00019号、0160900029-2016(展协)字0001 号、0160900029-2016(展)字 0006号、0160900029-2016(展期)0010号担保人
山东津宜润德面业有限公司、王松、刘美英
山东津宜润德面业有限公司、张建民、王桂敏、郑东
单县鲁纱纺织有限公司、单县聚鑫源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王雅芹、许允建
山东菏泽坤和木业有限公司、山东恳利来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申传信、张桂兰
菏泽市盼达化工有限公司、章爱和、叶丽芳、荣燕平、刘善柱、陈宏叶
定陶怡力铝业有限公司、白兴兵、付爱娟、白兴华、耿红
山东天山丰耘生态肥业有限公司、李海振、张国丽
山东鑫源高碳材料有限公司、胡中田、张素兰、胡磊、秦培娜、胡红勤、王亚军、胡红霞、夏平越
定陶县众信木业有限公司、山东蜀中药业有限公司、丁丽、陈显峰、陈玉环、袁喜瑞
山东华粮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红亮、李粉红、王春亮、单改霞
鲁能菏泽电力电缆有限公司、东营耀宇工贸有限公司、山东梁山万达碳素有限公司、韩云合、郝桂岑、韩培、吴霄泉、韩珂、吕美荣、郝翠玲、吴兆华4,749.32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0年2月20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华融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新闻推荐
6月21日上午,定陶区“东奥体育”杯自行车慢骑趣味比赛在定陶区滨河街道办事处美景家园小区篮球场火热举行,50余名自行车爱...
定陶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定陶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