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肉夹馍”商标侵权纠纷引发热议。近日,“潼关肉夹馍”商标侵权纠纷引发关注,全国多家使用“潼关肉夹馍”字样的商户因商标侵权遭到起诉。山东威海、青岛、烟台以及泰安等地肉夹馍商户也收到了类似起诉,每户被判赔偿一万多元。
7月初,威海一商户接到法院寄来的庭前调解通知书和民事起诉状。潼关肉夹馍协会委托当地律师,将威海近10家带有“潼关肉夹馍”字样的商户告上法庭,要求他们立即停止商标侵权,并赔偿4万到5万元不等的经济损失。在山东,青岛、烟台以及泰安的部分商户也收到了类似起诉。
经过多次庭前调解,双方未达成一致。8月11日,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商户一审败诉,法院认为这商户的门口招牌及商品包装袋上的“潼关肉夹馍”字样与潼关肉夹馍协会的注册商标相同,容易使公众产生混淆,构成侵权,应承担赔偿责任。
“有的要赔偿12000元,有的要赔偿13000元。”一位商户表示,他们不服,提起上诉。11月15日,威海中院宣布维持原判。
据了解,2016年在陕西省渭南市潼关县民政局登记的潼关肉夹馍协会,近年来作为原告发起的侵害商标权纠纷,涉及内蒙古、吉林、河南、浙江、安徽、天津、贵州、广东、河北、上海、辽宁、山东等多个省市。企查查显示,潼关肉夹馍协会的开庭公告超过300条。
潼关肉夹馍协会状告一些小吃店未经授权或许可,擅自使用了他们注册的商标,要求小吃店把店里所有打着潼关肉夹馍字样的广告、店招撤下,赔偿原告方损失,并支付诉讼费。各地基层法院裁决结果不尽相同。
一些被告的小吃店经营者有些蒙了,有没有商标不清楚,但是淮南牛肉汤、单县羊汤、无为板鸭、老北京炸酱面、天津大麻花、成都小吃,不都这么叫吗?
无独有偶,河南知名小吃“逍遥镇胡辣汤”也被推上了风口浪尖。因为门牌上写了“逍遥镇”三个字,河南省焦作市的多家逍遥镇胡辣汤商户突然收到了法院传票,而起诉他们的,是河南省周口市西华县的逍遥镇胡辣汤协会。
逍遥镇胡辣汤,是起源于河南省周口市西华县逍遥镇的知名美食。最近,河南省焦作市多家胡辣汤店的老板收到法院传票,起诉方均为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原因是“逍遥镇”这三个字已经被协会注册了商标。
店主们找到法院询问,被告知可以选择庭前调解,而调解的主要解决方式,就是需要加入逍遥镇胡辣汤协会,要想继续使用“逍遥镇”的牌子,每年要向协会交1000元会费,不然就得赔偿3万到5万元。
上述维权事件几经舆论发酵,引发极大关注和讨论。此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微博表示,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将事件推向新的高潮。
最高法对此事的回应,无疑给小吃店的店主们吃了一颗定心丸。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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