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淑娅)家住单县的贺某某两次酒驾被查处并被吊销驾照,为了开车方便,他通过微信群花了100元买了一个假驾驶证,醉驾外出时又被执勤交警查获。9月2日,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从单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目前,贺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已被单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介绍,7月26日16时55分许,单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正在单县湖西路与向阳路路口执勤,路口处的缉查布控系统突然发出警报:有一辆车牌号为鲁E71***的小型轿车逾期未检验。执勤民警立即上前,将这辆小型轿车查获。在对驾驶人进行询问时,民警得知对方叫贺某某,单县郭村镇人。民警在检查其出示的机动车驾驶证时,发现驾驶证上的字体与真驾驶证不符,明显是假证。随即,民警要求贺某某下车进行身份核实,却闻到他身上有一股浓浓的酒味。执勤民警立刻利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酒精测试,发现该驾驶人血 液 中 的 酒 精 含 量 为162.8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遂将贺某某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并带至单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受调查处理。
经讯问,民警得知,2014年8月8日,贺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济宁市金乡县交警大队处罚;2016年5月23日,贺某某因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东营市交警支队处罚,并吊销驾驶证。贺某某驾驶证被吊销后,觉得开车不方便,就在一个微信群里花了100元,买了一个假驾驶证。
7月26日中午吃饭时,贺某某喝了一杯白酒、一瓶啤酒,当天16时许,其开车外出,行驶至单县向阳路与湖西路路口时被执勤交警查获。经过血液鉴定,贺某某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近日,因贺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单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单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国家机关证件事关重大,只要涉及到虚假证件,原则上就构成了犯罪。切勿因贪图一时便利买卖、使用虚假证件,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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