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刘昆龙)近日,单县公安局西关派出所依法处理了一名使用工业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商贩。
8月初,西关派出所接群众举报,单县西关居民张某(男,49岁)在董庄行政村经营一家饭店,并有两辆小吃车长期在县城内贩卖使用工业盐制作的熟食。西关派出所民警得到这一消息后,高度重视,迅速与单县公安局食药环大队联系,并安排民警与食药环执法人员紧密配合,调查取证,查处了这一违法销售有害有毒食品的饭店。
经查,张某在经营饭店和小吃车过程中,长期使用今年4月份在外地采购的100斤精制工业盐和100斤大颗粒工业盐制作熟牛肉和爆煎鱼,并销售给他人食用,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了重大危害。近日,张某被单县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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