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武占民)单县成立县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服务中心(交易平台),纳入财政部门统一管理,总面积约1000平方米,设置开标室、封闭评标区及电子指纹门禁系统、音视频监控等,进行全方位全时段监控,实行集中交易、阳光操作、资源共享、规范管理。目前,该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服务中心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正在进行试运行。
全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会议后,单县迅速召开了全县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菏泽市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监督管理试行办法》。根据市政府相关要求,单县成立了由监察、财政、审计、检察等27个部门组成的县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的推进、组织和协调。同时,对原有相关机构进行整合,将县政府集中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整合组建为县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局。
单县在县政务中心设立了专门的配置资金专户,实行“集中账户、集中收付、集中结算、集中监管”,将公共资源配置收支全部纳入财政管理,收入由财政部门直接征收,设置资金结算窗口,实现一个口子收钱,一个渠道结算,支出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和财政集中支付办法办理。配置过程中发生的收费、保证金和服务费等,统一纳入配置资金专户,实行“统一收取、财政代管、专户存储、统一结算”,有效促进了资金的安全运行,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为强化对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监督管理,单县出台了多项配套措施和规定:一是凡今后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方案未经有关部门批(核)准和财政部门核准的,不得办理入场登记手续,操作机构不得操作市场配置业务;二是公共资源市场配置活动未经财政、监察、审计、检察等部门现场监督,配置结果未经财政部门确认的,操作机构不得办理配置结果和配置合同鉴证,公共资源管理部门不得与中标(成交)方签订合同;三是合同未经财政和相关行政部门(核准)备案,收支未按规定办理的,有关部门不给予办理相关手续,不准支付相关费用;四是凡违反规定场外交易的,不仅停止支付相关资金,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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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单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