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众)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是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关键环节。记者日前在市医改办所召开的一次专业会议上获悉,今年以来,单县率先在县辖社区、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实行药品 “零差价”,预计今年可减轻农民药费负担3000余万元。
据了解,单县自今年3月25日起率先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20个乡镇卫生院、7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523种基本药物实行“零差价”销售。同时对现有库存非基本药物取消加成,按进价销售。制度实施后,药品价格、处方值、人均住院费用明显下降,群众广泛受益,达到了预期效果,为下步全面推行制度积累了经验。今年以来,仅药费一项就让利百姓45.2%,预计今年可以减轻农民负担3000余万元。制度实施后,建立了以财政补助为主的补偿机制。基层医疗机构的资金缺口,除中央、省、市补助外,由县级财政兜底,其中市级补助达500万元,居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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