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法官,您好!我往法院账户打了4000元,是9月份和10月份的,9月份儿子因病住院,手头没钱,这个月借的钱打过去了,不好意思,打晚了。”这是曹县法院法官助理李夏在10月24日早晨7时10分收到的一条微信信息。
2017年11月27日,曹县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确定黄某某向赵某某支付赔偿款15万元,黄某某在支付2万元赔偿款后就“失踪”了。赵某某遂向曹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分配给了张新景执行团队。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黄某某原留在卷宗的电话号码打不通,办案法官便深入到黄某某所在村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到黄某某长期在新疆务工,早已不在村中居住。
后来,办案人员得知黄某某将于4月10日凌晨到达曹县火车站的消息后,当即与曹县火车站派出所联系进行现场布控,在曹县火车站对回家探亲的黄某某予以司法拘留,并通知了黄某某所在村的党支部书记。在黄某某被拘留当天,黄某某的妻子金某来到曹县法院,说黄某某没告诉过她欠别人钱的事,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几年黄某某一直在新疆打零工,收入也不稳定,只能勉强维持家庭生活。金某说:“俺村的党支书通知我,我才知道这个事,我赶紧从亲戚处借了2万元先交上,剩下的欠款,俺每月向法院交2000元。”办案法官当天提审了在拘留所的黄某某,他也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并保证每月月底之前还款2000元,如经济条件允许,提前还清。
后经办案法官与申请人赵某某积极沟通,赵某某被办案法官的说理所折服,也为金某的诚意所感动,同意金某的方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申请人赵某某也向法院提出提前解除对黄某某拘留的申请。办案法官考虑到拘留不是目的,同意对黄某某提前解除拘留。在接下来的每个月月底,金某都按期把钱打入曹县法院的专用账户。7、8两个月份金某还多打了500元,并给办案法官留言说,这两个月她拿了一些手工活在家做,收入多了几百元,就多付几百元,希望能够早日把钱还清。
【法官点评】进入执行程序的被执行人,并非都是“老赖”。很多是经营不善、收入低微等客观原因,使他们被迫成为了“被执行人”。在法官助理李夏参与办理的众多执行案件中,这个瘦弱的被执行人妻子金某,主动替其丈夫履行义务,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用自己的诚信来弥补丈夫的失信,用自己的行为为自己的孩子树立起诚信的榜样。“言必信,行必果”,这都值得我们点赞。但,对那些有钱不还,躲避执行、规避执行的真“老赖”,我们绝不手软,依法严惩“刻不容缓”!通讯员王伟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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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曹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