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9月4日讯(记者 周千清) 4日上午,壹粉“词”在齐鲁晚报官方客户端齐鲁壹点情报站发来情报,称朋友在菏泽市立医院就诊,结果把报销发票丢了,不知道怎么报销。记者接到这一情报后,第一时间与当事人取得联系。
“朋友住院一段时间,结果出院的时候把发票弄丢了,家人很着急。”壹粉“词”说,她在齐鲁晚报官方客户端齐鲁壹点情报站发了一条情报,希望能有记者予以解答。
随后,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联系到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该局工作人员介绍称,对于发票丢失的情况,有相关的处理办法,而且已经按此方法报销多年。
据其介绍,发票丢失需要由相关医疗机构提供原始发的存根复印件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可作为报销凭证。提供原始发票存根复印件确有困难的,应当提供医疗机构出据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或财务专章)。其次,丢失发票数额较大的,参保人员应写出按规定不重复报销、重复享受待遇的承诺,并由社保经办机构备案。
随后,壹粉所在的曹县人社局工作人员与其取得联系,并按照相关规定协调市立医院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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