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新闻 曹县新闻 单县新闻 定陶新闻 成武新闻 巨野新闻 郓城新闻 鄄城新闻 东明新闻
地方网 > 山东 > 菏泽市 > 曹县新闻 > 正文

曹县一女子网络散布谣言被行拘 该女子根据自己的主观臆想,称事故是交警撵人造成

来源:齐鲁晚报 2017-12-16 15:43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曹县12月14日讯(记者 赵念东 通讯员 崔世文) 近日,曹县境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货车与三轮车发生碰撞,而途经此处的侯某却主观臆想,认为系交警追赶货车所致,并将视频发布于网上,称“交警撵人了”,严重损坏公安机关执法形象。目前,侯某已被曹县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12月5日上午11时许,曹县古营集高速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厢式货车与一辆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电动三轮车侧门被撞坏。交警大队普连集中队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处置。

处置过程中,侯某开车行经此处。侯某根据自己的主观臆想,认为事故是由交警追赶厢式货车造成,并拿出手机拍摄视频,在视频里说:“交警撵人了,交警撵人了!”随后,侯某回到家中并将视频上传到“快手” 直播软件平台,引起围观,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执法形象。

根据交警部门提供的信息,古营集派出所立即抽调力量调查取证,锁定违法嫌疑人侯某并将其抓获。侯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将利用互联网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侯某行政拘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警方提醒广大网民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对未经核实的信息,不要随意转发,更不要故意“杜撰改编”,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新闻推荐

身残志坚 谱写精彩人生 ——李长庚的创业故事

李长庚是曹县梁堤头镇宇飞锦丽演艺服饰有限公司的经理。他在求学时,因同学的误伤,眼睛落下残疾,面对突如其来的横祸,要强的他克服种种困难,坚持学习。高中毕业后,他不安现状,南下深圳,北上沈阳,东至青...

曹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曹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曹县一女子网络散布谣言被行拘 该女子根据自己的主观臆想,称事故是交警撵人造成)
频道推荐
  • 济南:“码上商量”与百姓贴得更近
  • 数字赋能,拓展“商量”广度深度效度济南:“码上商量”与百姓贴得更近
  • 按下快进键 抢抓黄金期
  •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京师幼儿园桌上推演,筑牢疫情防控线
  • “线上+线下”人社服务再升级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