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宋银生 高国庆 记者 臧宾)日前,曹县纪委下发了《关于严明公车改革工作纪律的通知》,严肃查处各种违反公车改革政策的行为,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保障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执行到位。
严禁任何单位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严禁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严禁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严禁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严禁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严禁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严禁以任何借口到任何单位报销交通费、车辆维修费或谋取利益,严禁以单位名义为私人车辆聘用司机,严禁以没有公车为由消极怠工、贻误工作,严禁未进行公车改革的单位向公务人员发放交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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