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宋银生 高国庆 记者 宋庆思)日前,曹县纪委把精心印制的2000余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发放到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手中,旨在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
为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扎实成效,曹县纪委根据中央、省市县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特别是中央十八大以来的廉政新规,结合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将当前群众最关注的热点及党员干部应明白的重要规定进行全面梳理汇总,编印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从6个方面明确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100个不准”。其中政治、组织人事及群众工作纪律方面27条,财经纪律和公共财物管理使用方面12条,从事营利活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及利用职权、职务谋取利益方面21条,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婚丧事宜方面22条,会议、检查评比、办公用房方面10条,“四德”工程建设及践行曹县精神方面8条。
曹县纪委负责人表示,在继续抓好宣传学习的基础上,将适时组织测试,确保廉洁从政各项行为规范入脑入心。同时,将加大对全县各部门贯彻落实廉洁从政行为规范的检查力度,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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