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宋银生高国庆记者宋庆思)近日,曹县纪委下达了第67份《问责决定书》,一名干部因工作落实不力被责令在县电视台公开道歉。
为进一步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切实解决办事效率低下等突出问题,该县印发了《曹县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问责暂行办法(试行)》,对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以及经法律、法规授权或委托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工作人员问责,作出明确规定。问责情形紧密结合该县工作实际,涵盖了不执行或不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重大决策部署,违规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小汽车,为查处对象说情、开脱责任等贻误工作、有禁不止、违规违纪等各个方面,共计45种,基本覆盖了工作的方方面面,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在问责方式上,分为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5种,受到问责的工作人员取消当年度的评优选优资格;应当追究纪律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目前,该县纪委已问责67人,收到了“问责一个、警示一片”的效果,推动了干部作风的大转变、工作效率的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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