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王子玉记者郑华伟)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日前,曹县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农村实施“强村富民”工程,着力建设100个经济强村典型,充分发挥这些典型的示范辐射作用。
按照“强村富民”工程的十条标准,由县委组织部从乡镇办事处中把有资源、有基础、有潜力和综合实力较强的100个村选定为强村培育对象。并将“强村富民”工程的建设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办事处,选派一个县直部门联系一个强村培育对象。组织县、乡镇办事处相关科技人员,有针对性地与强村培育对象结成“对子”,在技术、信息、项目、销售等方面提供有效服务,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在财税、金融、土地等方面对强村培育对象予以大力支持。除用足、用活、用好现有各项优惠政策外,还在项目、技术、人才等方面予以支持和倾斜,并在资源开发、市场准入、规费征缴等方面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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