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以及《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落实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取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详见《出让地块具体情况一览表》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地块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项目必须符合入园入区政策和标准地标准政策,报名时由管委会出具项目符合入园入区和标准地条件的审核意见。
三、挂牌条件
①本宗地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得低于400万元/亩;项目达产后年税收不得低于30万元/亩,否则视为违约,不足部分由竞得人以现金方式补齐。此款由区管委会负责监督落实。②竞得人须按批准的规划方案进行建设,宗地容积率不小于1.2,建筑密度不低于40%,NH2-5-1绿地率为15%~20% ,TA4-1-1绿地率为10%~20%。③本宗地建设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按照项目节能评估确定的标准执行。④竞得人在项目用地范围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要求,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按照环评确定的排放标准执行。⑤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与区管委会签订《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新站高新区工业312号、新站高新区工业313号竞得人五个工作日内与新站高新区管委会签订《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详见挂牌文件),逾期未签订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⑥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⑦竞得人须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以结构封顶为准,其中NH2-5-1地块涉及有高层(18层以上)建筑的,可自开工之日起1年半内竣工)。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⑧本宗地建设项目建成后不得改变用途,不得出租,不得分割销售或转让。⑨项目的规划、建设、生产、运营需符合环保部门的要求,否则由区管委会和环保部门依法处置。⑩项目建设单位须在《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公示牌》中载明开工、竣工(结构封顶)时间。?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由项目所在地区政府或者开发区管委会向竞得人办理土地净地交付手续。
四、竞买资格
竞买人可于2022年1月30日至2022年3月2日到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领取挂牌出让文件,办理竞买申请手续,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日下午5:00(以保证金实际到账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五、挂牌时间、地点
1.挂牌日期为2022年2月23日至2022年3月4日,挂牌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挂牌截止时间是2022年3月4日下午4时止。
2.挂牌地点为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地址为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西北角),详情请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及合肥市土地市场网(请用手机扫描二维码)。
六、其他
1.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正式规划设计文件为准,地块具体挂牌条件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2.竞得人凭《成交确认书》与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等费用,再申请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3.本次挂牌出让宗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无异议,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办理土地供应手续后,直接进行不动产登记。
联系人:黄远婷0551-62778688
高新分局-杨元0551-65333901
新站分局-何春美 0551-65777221
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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