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以及《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落实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取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详见《出让地块具体情况一览表》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包河区BH16-11-01 、高新区NT2-1-1、KV1-2-3、TB1-1-1、TE1-2-1、TA4-2-3、TG5-1TG5-3、KV1-2-2、新站区工业296号、新站区工业298号、新站区工业299号、新站区工业302号、新站区工业303号、新站区工业306号、新站区工业309号、新站区工业301号、新站区工业311号等十七个地块的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项目必须符合入园入区政策和标准地标准政策,报名时由管委会出具项目符合入园入区和标准地条件的审核意见。
经开区J2110、J2111、新站区工业289号、新站区工业300号地块、蜀山区SG202102地块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须持有项目所在地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或县(区)、乡镇(街道)政府出具的该地块的《合肥市工业项目用地预审单》的复印件,加盖竞买人的印章。
三、挂牌条件
1.包河区BH16-11-01、高新区NT2-1-1、KV1-2-3、TB1-1-1、TE1-2-1、TA4-2-3、TG5-1TG5-3、KV1-2-2等八宗地块:①本宗地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得低于400万元/亩;项目达产后年税收不得低于30万元/亩,否则视为违约,不足部分由竞得人以现金方式补齐。此款由区管委会负责监督落实。②、竞得人须按批准的规划方案进行建设,宗地容积率不小于1.2,建筑密度不低于40%,绿地率10%~20%。其中NT2-1-1地块的绿地率15%~20%。BH16-11-01宗地容积率不小于1.5,建筑密度不低于40%,绿地率不大于20%。③本宗地建设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按照项目节能评估确定的标准执行。④竞得人在项目用地范围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要求,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按照环评确定的排放标准执行。⑤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与管委会签订《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逾期未签订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⑥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⑦竞得人须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一年内竣工(以结构封顶为准)。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⑧本宗地建设项目建成后不得改变用途,不得出租,不得分割销售或转让。⑨项目的规划、建设、生产、运营需符合环保部门的要求,否则由区管委会和环保部门依法处置。⑩项目建设单位须在《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公示牌》中载明开工、竣工(结构封顶)时间。?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由区管委会向竞得人办理土地净地交付手续。
2.新站区工业298号、新站区工业302号、新站区工业309号、新站区工业303号、新站区工业296号、新站区工业306号、新站区工业299号、新站区工业301号、新站区工业311号等九宗地块:①该宗地必须以“标准地”方式出让,竞得人须按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建设,投资强度不得低于400万元/亩。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年税收不得低于30万元/亩,否则,视为违约,不足部分由竞得人以违约金方式向新站高新区管委会补齐。此款由新站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监督落实。②该项目建成后不得改变用途,不得对外出租,不得对外分割销售或分割转让。③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④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⑤竞得人须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以结构封顶为准)。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⑥项目规划、建设、生产、运营需符合生态环境部门的要求,否则由新站高新区管委会和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处置。⑦项目建设单位须在《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公示牌》中载明开工、竣工(结构封顶)时间。⑧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0日内,由项目所在地区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向竞得人办理土地净地交付手续。⑨竞得人需同意本项目的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按照项目节能评估确定的标准执行。⑩竞得人需同意本项目用地范围内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要求,并同意本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按照环评确定的排放标准执行。?竞得人在签订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与新站高新区管委会签订《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详见挂牌文件)。
3.经开区J2110、新站区工业289号、新站区工业300号:①竞得人须按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建设,投资强度不得低于400万元/亩。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年税收不得低于30万元/亩,否则,视为违约,不足部分由竞得人以违约金方式向区管委会补齐。此款由项目所在地区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监督落实。②该项目建成后不得改变用途,不得对外出租,不得对外分割销售或分割转让。③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④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⑤竞得人须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以结构封顶为准)。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⑥项目规划、建设、生产、运营需符合生态环境部门的要求,否则由所在地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处置。⑦项目建设单位须在《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公示牌》中载明开工、竣工(结构封顶)时间。⑧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0日内,由项目所在地区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向竞得人办理土地净地交付手续。
4.经开区J2111: ①在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时,须提供经开区管委会出具的建设项目实际规划容积率、建筑系数分别不低于1.0和42%,投资强度不低于440万元/亩,并负责监督落实的证明文件,省或市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属鼓励类外商投资工业项目的证明文件,以及经审批的《合肥市工业项目用地预审单》。②竞得人须按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建设,投资强度不得低于440万元/亩。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年税收不得低于30万元/亩,否则,视为违约,不足部分由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监督竞得人以现金方式补齐。③该项目建成后,未经批准不得改变用途、不得对外出租、不得分割销售或转让。④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⑤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⑥竞得人须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以结构封顶为准)。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⑦项目规划、建设、生产、运营需符合环保部门的要求,否则由项目所在地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环保部门依法处置。⑧项目建设单位须在《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公示牌》中载明开工、竣工(结构封顶)时间。⑨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0日内,由经开区管委会向竞得人办理土地净地交付手续。
5.蜀山区SG202102: ①竞得人投资强度不得低于400万元/亩。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年税收不得低于30万元/亩,否则,视为违约,不足部分由竞得人以现金方式补齐。此款由蜀山区政府负责监督落实。②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③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④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12个月竣工(以结构封顶为准)。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⑤该项目要按照批准的规划方案进行建设,建成后,不得改变用途,不得对外出租,不得对外分割销售或转让。受让人承诺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其他任何形式转让土地,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此款由蜀山区政府监督落实;⑥项目建设单位须在《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公示牌》中载明开工、竣工(结构封顶)时间。⑦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0日内,由蜀山区政府向竞得人办理土地净地交付手续。
四、竞买资格
竞买人可于2021年12月6日至2021年12月28日到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领取挂牌出让文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8日下午5:00(以保证金实际到账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五、挂牌时间、地点
1.挂牌日期为2021年12月21日至2021年12月30日,挂牌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挂牌截止时间是2021年12月30日下午4时止。
2.挂牌地点为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地址为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西北角),详情请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及合肥市土地市场网(请用手机扫描二维码)。
六、其他
1.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正式规划设计文件为准,地块具体挂牌条件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2.竞得人凭《成交确认书》与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等费用,再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批复等手续。
3.本次挂牌出让宗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无异议,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办理土地供应手续后,直接进行不动产登记。
联系人:黄远婷0551-62778688
高新分局-凌灵0551-65333270
蜀山分局-王嘉妍 0551-65589735
新站分局-何春美65777221
经开分局-李斌0551-63876136
包河分局-陆振0550-63773932
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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