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疫情期间非法销售活禽及超保质期食品,被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后拒不缴纳罚款。记者11月1日从经开区市场监管部门获悉,近日该商户已被法院强制执行,罚没款及加处罚款累计6万余元已执行到位。
2020年5月,经开区市场监管局监督检查发现,芙蓉菜市场周边一经营户无视疫情防控规定,在市场监管部门多次告诫禁止活禽交易的情况下,仍心存侥幸,在店内违规经营活禽。经调查,该经营户从肥西购进活禽,截至案发之日,仍在违规售卖活禽。随后,经开区市场监管局监督当事人现场宰杀,并依法扣押。去年7月31日,该局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处罚生效后,该经营户经催告仍不履行。随后,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向合肥铁路运输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缴纳罚没款及加处罚款,合计6万余元。
法院经审查认为,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对该经营户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遂裁定准予强制执行。近日,罚没款及加处罚款均已执行到位。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特别是家禽经营户,自觉增强疫情防控意识,严格遵守新出台的《合肥市家禽交易管理办法》,合肥市市内禁止活禽交易,实行家禽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王伟 通讯员 潘家春 郑秋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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