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31日,记者从合肥市公管局获悉,已联合市财政局下发通知,全面规范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合同签订、公开及备案。通过对中标后所涉及流程的法定时限进行明确,以保障交易公开公平,提升市场配置效率。
本通知所称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是指《合肥市公共资源集中交易目录》范围内,进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建设工程、政府采购、产权交易项目。
即日起,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单位与竞得者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依法签订合同,鼓励在线签订电子合同。其中,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交易文件和竞得者的响应文件的内容一致。双方不得再行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应当自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建设工程与产权交易项目合同应当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公开合同,并附中标通知书、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等,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项目合同公开时,同步流转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系统登记备查。
政府采购项目的项目单位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市公管局备案。合同备案实行网上办理,项目单位或项目单位委托的代理机构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合同备案表至监管系统备案。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吴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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