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看似“正规”的停车场,却是“未备案”的违法停车场。12月14日,记者从包河区城管局获悉,执法人员在太湖路与徽州大道交口,发现一处占地面积约6000平方的机动车停车场。该停车场未备案就营运,收到执法部门开出的5000元“罚单”。
包河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介绍,日前执法大队巡查至一停车场,场内设有停车位标线,边上还设置停车收费公示牌,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收费单位等信息一览无余,现场收费人员正在向车主收取停车费。
“这个看似‘正规’的停车场却是‘先收费不备案’的违法停车场。”经芜湖路街道城管部进一步调查,该停车场累计300多个泊车位,已投入使用,但执法人员未查到此处的备案记录,停车场负责人郭某也承认尚未办理备案手续。
执法人员向停车场负责人郭某详细介绍了停车场备案流程,并依法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改正违法行为。但当执法人员再次上门进行复查,却发现该停车场仍未备案且未停止收费行为。
“停车场作为城市公共资源,必须办理备案手续后才可提供有偿停车服务。”经办此案的芜湖路街道城管部队员许光介绍,由于该停车场违反了《合肥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城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对该停车场违规经营行为给予人民币5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城区部分路段停车位供应紧张,极易出现违规停车场。包河区城管局除了通过定期对辖区内停车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还要求辖区已备案停车场接入停车诱导系统,实现辖区内停车资源共享,从而减少违规停车现象。包河区城管局工作人员表示,欢迎市民积极参与到停车管理行业的监督中来,对停车场经营中存在的不文明、不合理行为,市民可拨打监督投诉电话0551-69110000进行投诉举报。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蒋瑜香
通讯员 高琳凡 李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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