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是否应该批改作业连日来引发不少网友讨论。11月10日,辽宁省教育厅在其官网公布《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其中明确指出,教师必须亲自批改作业,严禁家长、学生代劳。对于不按时亲自批改作业的教师,一律取消职务晋级、评先评优资格,学校校长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此举得到不少网友点赞支持。从2018年至今,已有辽宁、浙江、海南、河北、广东、山东、贵州、广西、山西和陕西等至少十个省份教育部门出台相关文件“叫停”家长批改学生作业,有的地方明确定期开展作业督查,甚至将作业管理纳入绩效考核。
浙江、海南:将作业管理纳入学校绩效考核、要求学校定期督查
浙江省教育厅微信公众账号“教育之江”2019年12月11日对外发布《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其中明确提及,不得在家长群里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不得要求家长通过打卡提交文化学科作业,不得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该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对学校作业管理的日常检查,将作业管理情况纳入学校绩效考核范围。
海南省则要求各学校定期开展作业督查,要求每学期对教师作业批改情况检查不少于2次。海南省教育厅于2020年3月31日在其官网发布关于印发通知,对《海南省中小学教师教学常规》进行了修订。《海南省中小学教师教学常规》提及,教师应杜绝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并不得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的作业。此外,“作业分层布置与个性化批改制度”,以此有效控制作业数量。同时,要求各学校定期开展作业督查,每学期对教师作业批改情况检查不少于2次并有反馈。
河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2019年12月12日在其官网公布河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提及“科学合理布置作业”,教师不得给学生布置机械性、重复性、惩罚性的家庭作业,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家庭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坚持做到教师留的作业亲自及时批改。
山东潍坊、安徽合肥:一旦越线,老师要处罚、校长也要承担责任
除辽宁省教育厅将不按时亲自批改作业的教师取消评优评先资格之外,山东潍坊、安徽合肥两地教育局也明确不得要求家长改作业,一旦越线,老师、学校和校长将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山东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于3日出台《潍坊高新区学生作业规范“十要十不”》,其中明确规定不得出现要求家长代批阅作业现象等,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对相关学校和教师一票否优。
10月27日,安徽省合肥市教育局微信公众账号“合肥市教育局发布”下发《关于公布合肥市中小学办学行为“十不得”的通知》称,不得要求家长改作业、不得公布成绩和排名、不得举行过多统考。一旦越线,除了老师要受处罚、学校会被取消评先评优,校长也要承担责任。
据“合肥市教育局发布”消息,11月2日,合肥市66所学校联合向全市中小学发布《关于全面落实〈合肥市〉中小学办学行为“十不得”倡议书》,积极响应通知内容。宗禾 据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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