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昨天从市人社局获悉,合肥正式开展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第二批次)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注册地县(市)区、开发区申请,县(市)区、开发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各地人社部门审核汇总于11月15日前报市人社局。
据介绍,补贴对象为在疫情防控期间保持正常生产、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的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商贸流通业、交通运输重点企业。
根据相关规定,制造业、战略新兴产业需同时满足:春节期间连续生产或2月底前复工复产的企业;2020年1—9月平均(每月)参保人数不少于50人;企业2020年1—9月裁员率不超过5.5%;与工会组织协商制定稳定就业岗位措施;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不存在恶意拖欠工资、失信等行为。商贸流通业、交通运输业企业需要同时满足:2020年至少1个季度亏损;2020年1—9月平均(每月)参保人数不少于50人;企业2020年1—9月份裁员率不超过5.5%;与工会组织协商制定稳定就业岗位措施;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不存在恶意拖欠工资、失信等行为。已获得第一批次补贴的企业本次不再受理。
补贴标准按照2020年1—9月平均参保人数,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周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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