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效能,方便残疾人办事创业,根据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有关规定,市残疾人联合会全面梳理部门公共服务事项,编制了服务指南。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一、办理依据
1.《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1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合政〔2020〕40号);
2.《关于印发<2020年贫困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的通知》(合残联〔2020〕16号)。
二、承办机构
市残联康复处
三、服务对象
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孤独症残疾儿童
四、申请条件
全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有康复需求的城乡残疾儿童
五、申报材料
1.残疾人证(相应类别)或二级以上医院相关诊断材料;
2.监护人及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3.康复训练救助申请审批表(两份);
4.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安置(转送)考核表(三份)。
六、服务流程
1.确定定点康复机构;
2.确定救助对象;
3.复筛与手术;
4.安置与康复。
七、办理时限
审批完成后,按规定适配或训练。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市残联康复处
电话:0551-64259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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