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记者从合肥市政府办获悉,《合肥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已于近日正式印发。从现在开始,合肥市将从重点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转向全行业监管,从注重事前审批转向注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从单项监管转向综合协同监管。
举报违法行为今后有望获得更多奖励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合肥市将整合集中医疗卫生行业监管职能和责任。依托现有资源,由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建立全市医疗卫生服务综合监管协调机制,负责统筹综合监管的协调、指导和医疗卫生服务重大案件查处等工作。
今后,合肥市将积极培育医疗卫生行业组织,并探索通过法律授权等方式,利用行业组织的专业力量,完善行业准入和退出管理机制,健全医疗卫生质量、技术、安全、服务评估机制和专家支持体系。另外,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投诉举报平台建设,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加大对举报违法行为的奖励力度。
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审批登记更简单
医疗卫生服务要素准入的优化,事关行业的健康发展,在这方面,合肥市将优化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以及医疗技术、药品、医疗器械等准入和行政许可流程,简化医疗机构审批申请材料,对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二证合一”,推行医疗机构、医师和护士电子化注册。
在控制公立医疗机构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同时,合肥市还将加强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资金结余使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其所得收入除符合规定的合理支出外,只能用于医疗机构的继续发展,不得违反经营目的,不得将收支结余用于分红或变相分红。
严厉打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针对各种医疗卫生服务存在的乱象,合肥市将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秩序监管。一方面,严肃查处假冒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宣讲医疗和健康养生知识、推销药品、推荐医疗机构等非法行为;严厉打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强化案件查办力度,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厉打击骗取、套取公共卫生资金行为。
另外一方面,合肥市还将把医疗卫生行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纳入合肥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对投诉举报多、安全隐患大、有失信行为和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医疗卫生机构,合肥市将增加抽查频次,加大查处力度,依法向社会公开监管信息。
每两年左右对各地督察一遍
责任追究力度以后也会不断加大。合肥市将严肃查处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责任人员在监管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对发现问题多、社会反映强烈、监管效果不明显的地方、部门和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今后,每两年左右对各县(市)区、开发区督察一遍。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地方和负有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不定期开展专项督察。督察结果作为对相关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任免的重要依据,以及地区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方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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