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以后,小区建机械式立体停车位要经业主表决,符合条件的停车设备无需申领规划许可,并鼓励设置更多适合尺寸较大车型停放的车位。近日,市城乡建设局发布《合肥市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安装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通过加快停车设施安装和建设,更有效地缓解居民身边的停车难题。
门槛:小区建机械式立体停车位要经业主表决
新规征求意见稿鼓励单位、个人和各类经济组织等利用自有建设用地、闲置土地、待建土地、零散场地以及农村集体建设土地等建设用地场所,通过租赁、合作经营等方式安装和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缓解区域停车难问题。
为了解决居民身边的停车麻烦事,新规提出住宅小区配建的停车场不能满足业主停车需求的,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可以利用建筑区划内业主共有部分安装、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作为临时停车场。
住宅小区已经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可以由业主委员会作为申报人,或者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作为申报人;未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申报。
减负:符合条件的停车设备无需申领规划许可
本次征求意见稿提出,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项目的土地、规划审批手续依照有关要求办理。在现有停车库内部安装及利用自有已建成地下空间加装的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且设施内部空间无人员活动的,建设单位无需申领规划许可,进一步为项目落地“松绑”。
在室外安装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符合条件的,建设单位无需申领规划许可。其中,要求利用自有用地,由取得特种设备生产资质的厂家直接生产、安装的;对周边有日照要求的建筑产生的日照影响符合规定;在不临市政道路一侧设置出入口,停车设备距离市政道路红线不小于3米;在临市政道路一侧设置出入口,停车设备距离市政道路红线不小于6米,并且设置回转车道时不小于7米;采用通透式的机械框架以及垂直绿化进行遮饰的。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无需申领规划许可的项目,无需办理建设工程立项、施工许可等建设工程审批手续,但应经辖区停车场建设主管部门牵头对项目申报方案进行联合审查,出具联合审查意见,申请办理特种设施施工前告知、使用登记等手续。
便民:鼓励设置适合尺寸较大车型停放的车位
车主刘先生最近新买了一辆大型的SUV新车,对他来说立体停车库的车位停放成了没想到的难题。“我们小区有机械停车库,不过由于自己的车辆尺寸较大,车位较小导致不容易停进去。如今换车买大车的人越来越多,车位是不是也应该设得更配套一些。”
在新规征求意见稿中,特别鼓励具备条件的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项目,设置适合外廓尺寸较大车型停放的停车位。经营性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项目竣工后,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收费等手续,并向项目所在辖区城管部门办理备案。鼓励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管理单位投保公众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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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本次意见稿,社会各界如有意见建议,可于2020年10月30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市城乡建设局城建处。
联系人:余健?联系电话:62673788?邮箱:952018980@qq.com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吴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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