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合肥 今日巢湖 今日肥东 今日肥西 今日长丰 今日庐江
地方网 > 安徽 > 合肥市 > 今日合肥 > 正文

篡改车架号 合肥一经销商被追责

来源:江淮晨报 2020-10-15 04:58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讯 当前,合肥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工作正在火热开展中。让交警部门意外的是,个别经销商竟然“自作聪明”,擅自篡改车架号,违规为消费者领取电动自行车号牌。对此,合肥交警表示将一查到底。

10月12日11时左右,市民夏某陪同其父亲来到交警高架桥大队上牌点,为其父购置的电动自行车办理登记上牌。值班工作人员在指导其网上申领并核验车辆时,发现夏某自己骑的一辆悬挂临时号牌的电动车疑似电动摩托车。在和夏某进行询问沟通后,工作人员现场对该车车架号等信息进行了核查,发现该车原有车架号位置覆盖了新刻印的车架号,有明显篡改嫌疑。

经进一步了解,夏某表示该车在购买时已由经销商协助办理好临时通行标志,并选择邮寄方式领取了临时号牌。交警高架桥大队上牌点工作人员当即将该行为的性质向夏某进行了宣讲,并对驾驶摩托车需要具备相应驾驶资格的交通法律、法规进行了普及。夏某在充分认识后当即表示至经销商处退车并办理相关手续。

当天下午13时,夏某再次来到大队,表示其车辆及号牌均被经销商收回,其无法办理注销手续,请求大队工作人员给予帮助。为避免当事人利益受损,值班工作人员随即与夏某至经销商处进行沟通。但经销商一再表明号牌不在其处,与夏某发生争执。期间,大队上牌点工作人员进行了全程录音录像。为协调此事,大队上牌点工作人员拨打了报警电话,辖区方庙派出所接警后将当事双方带回所里进行调查。

据介绍,该经销商涉嫌篡改车辆车架号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除本规定第十条和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之规定,依法可对该经销商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陈家静

通讯员 周静

新闻推荐

党员当起 人口普查志愿者 江淮晨报社区行走进五里庙社区

本报讯“普查员对小区居民来说都是陌生人,如果直接入户调查的话可能会有抵触情绪,我们都是在这里的老住户,邻里之间都很...

合肥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合肥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举办科普知识竞赛2020-10-15 04:54
猜你喜欢:
评论:(篡改车架号 合肥一经销商被追责)
频道推荐
  • 六安市金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清理“僵尸企业”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 合肥虾市转冷“量价齐跌” 今年市场上以本地小龙虾为主,与往年相比售价下降20%左右
  • “00后”,书写不一样的青春
  • 乘地铁 学国家安全知识
  • 消费市场发展稳中向好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