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合肥市失业补助金申领期限至2020年12月底,仍未领取的失业人员请及时申领。
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障生活功能,今年3月至12月,合肥市对2019年以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
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对2019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累计缴费1年以上的(含1年)按200元/月计发,累计缴费不满1年的按150元/月计发;对2020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累计缴费1年以上的(含1年)按500元/月计发,累计缴费不满1年的按350元/月计发。
自申领通过次月起按月发放,发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只可申领1次。失业人员可多渠道申领失业补助金,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登录支付宝,搜索合肥人社生活号,点击“关注生活号”,进入“我要办”系统,在失业补助金申领页面完成申领手续。也可通过现场办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完成申领手续。(苏庆 王松 记者 李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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