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是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重要支撑。近日,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共同发布《关于加强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运营管理的指导意见》,就做好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运营管理、建设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作出部署。据统计,截至9月底,全省三级中心覆盖率已超过80%。
《意见》要求,立足老年人居家和社区养老基本公共服务需求,聚焦失能失智老年群体,以需求为导向,推进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街道(乡镇)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社区(村)养老服务中心(站)三级中心建设,在全省城乡打造15分钟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圈。科学划分三级中心功能,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发挥县域内养老服务行业管理作用,街道(乡镇)养老服务中心主要承担资源链接和直接为老服务功能,社区(村)养老服务中心(站)承担直接为老服务功能,服务内容突出长短期集中照护、助浴助急助医等刚性需求,鼓励社会力量连锁化、专业化经营。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职责,明确社区居(村)委会、乡镇(街道办事处)、市县民政部门和省级相关部门职责任务,要求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切实强化三级中心运营保障,从资金保障、人才支撑、资源整合、风险管控、考核监督明确了保障措施。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李后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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