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防范固体废物领域环境风险,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日前,合肥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打击废铅酸蓄电池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集中1个月的时间,开展打击废铅酸蓄电池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对象包括社会源废铅酸蓄电池产生单位等四大类。其中,包括铅蓄电池经营销售单位主要核实销售量和销售去向,查明以维修或者“以旧换新”名义回收的废铅酸蓄电池数量、重量,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情况;针对无证经营场所主要排查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的非法窝点等。
本次专项行动坚持宣传教育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结合新《固废法》的实施,通过专项培训、发送新《固废法》单行本和环境管理告知书等形式,加大对新《固废法》关于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法律后果的宣传力度,宣传守法、减少违法。同时,对将废铅酸蓄电池售卖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个人),露天堆放和擅自拆解废铅酸蓄电池,擅自倾倒废铅酸蓄电池电解液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
专项行动期间,鼓励社会各界积极举报违法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废铅酸蓄电池行为。举报电话:12369、110。
(李孝林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蒋瑜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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