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经合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合肥市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已正式印发。今后,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将打造市级项目库。获得资金支持的入库项目,其研发成果应在合肥市内转化。
合肥市发改委负责人表示,合肥市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获批建设3年多来,加快推动一批项目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产生了一定影响。为了加强项目的储备和培育,《办法(试行)》提出,建立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市级项目库。
项目类型包括交叉前沿研究平台、产业创新转化平台等创新平台以及重大科技攻关、产业转化项目;入库项目实行分级调度机制。对获得市级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形成的研发成果应在合肥市内转化;因特殊原因需要外地转化的,需报市级管理机构同意。
除了支持市级入库项目申报纳入省级项目库,今后纳入市级项目库的项目,经评估论证等程序之后,也将予以专项资金支持。相关负责人表示,支持形式包括财政补助、股权投资、基金投入等。支持额度为项目总投资的10%~50%;专项资金原则上由市级财政与各县(市)区、开发区级财政共同承担。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方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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