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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住房租赁协会发布风险提示 房东租客应警惕“高收低租”

来源:新安晚报 2020-04-11 08:29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讯记者昨天从合肥市住房租赁协会获悉,当前正处于复工复产高峰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合肥个别住房租赁企业存在不规范经营、管理不善等现象,发生公司不能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房屋业主(房东)租金,造成房东和租客利益受损的情况。该协会发布六大提示,希望房东、租客多多防范风险。

首先,选择企业要谨慎。房屋业主(房东)和租客在选择住房租赁企业时,要选择正规且市场信誉高的住房租赁企业,及时查看其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等信息,同时在合肥市住房租赁服务监管平台上查询企业的房源备案情况,多渠道了解其市场口碑和客户反映。

其次,支付租金要小心。租客在承租住房租赁企业提供的房源时,建议向合同约定的企业账户打款,切勿向企业业务人员个人账户打款,防止租金被业务员截留;同时,租客尽量选择短期支付房租(如月或季度支付),注意避免一次性支付较大额度的房租,以防企业经营等问题造成自身权益受到损害。

此外,房源信息要核验。租客在承租房源前,要注意查看该房源的房源核验码,建议登录合肥市住房租赁服务监管平台查看房源的核验情况;对于租赁企业或房地产经纪机构委托的出租房源,要主动及时查看房屋业主(房东)与该公司签订的委托协议书或合同,了解房东委托房源的期限、房租支付方式等信息。

合同约定方面应细致。租赁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尽量选用《合肥市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签约,要仔细审定租赁合同条款,可对“高收低租”“租金贷”等风险经营方式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约定,确保租客合法权益。

对市场风险需警惕。在租房过程中,租客要及时关注了解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对于明显低于周边房屋租金的房源要慎重选择,防止价格欺诈,警惕“高收低租”“租金贷”等造成自身权益收到损害。

在合同约定期内,租客要与其签约的租赁企业保持联系,密切关注企业租赁行为,一旦发现企业有不良经营行为,及时向主管部门进行投诉反映。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胡霞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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