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合肥某小区保安庄某某监守自盗,趁夜间巡逻时以“拉车门”方式盗窃业主车内物品。记者昨日从合肥包河警方获悉,庄某某供称作案4起,涉案金额8000余元。目前,庄某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月14日,包河区居民杜先生报警称,汽车停放在马鞍山路与九华山路交口附近,车内现金物品被盗了。民警赶到现场调查后发现,杜先生的车没有任何被破坏迹象,车门和玻璃完好无损,不像是撬车门偷窃,但车内物品是如何“消失”的?
民警展开侦查,于3月17日上午10时许,在马鞍山路成功抓获盗窃嫌疑人庄某某(男,55岁,某小区保安),并现场缴获涉案现金500元及香烟两条。
据犯罪嫌疑人庄某某交代,他是某小区的保安。因看到很多业主停放车辆后不锁门,便动了贼心。他经常趁晚上巡逻时打着手电筒,一辆车一辆车进行“检测”,用“拉车门”方式盗窃车内财物。“拉不开的就不管了,拉开的就进去翻里面东西,手机、现金、香烟什么都拿。”庄某某交代称。
目前,庄某某对盗窃他人车内财物的事实供认不讳。据其交代,共作案4起,涉案金额8000余元。
汪佳影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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