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鲍亮亮)3月16日,记者从合肥市商务局获悉,日前,该市发布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商贸业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从今年1月1日至6月30日,在保供应、降成本、激活力、稳外贸等方面,出台12条政策措施,对合肥从事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等行业的商贸企业进行扶持。
实施意见明确,对防疫期间日均供应蔬菜超过500吨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日均销售蔬菜超过10吨的连锁超市或便利店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鼓励餐饮企业提供集体用餐配送服务,鼓励商贸企业大力发展新零售和无接触配送。
在降低商贸企业运营成本方面,合肥在执行国家相关优惠政策的同时,还对达到一定规模的百货商场、超市、专业批发市场、商业综合体、餐饮等商贸企业购买口罩等防护用品费用按50%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50万元。
为激发商贸企业活力,合肥将支持商贸企业组织开展各类促销活动,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及减轻公积金缴存负担,鼓励金融机构对商贸企业提供信用贷款支持。
为做好稳外贸工作,合肥将帮助受疫情影响进出口企业申请出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对省级重点支持展会给予展位费和人员费80%以内的补贴,对外贸企业疫情期间不能正常参加省级重点支持的境外展会并已实际发生展位费支出的,纳入政策支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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