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昨天从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2019年度合肥市住房租赁财政奖补资金正式开始申请审核,符合条件的个人、企业即日起至4月15日止,可登录合肥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监管平台,填写并上传相关信息和材料进行申请。
根据申报条件要求,市辖区内出租自筹住房(含商改租、工改租)的住房租赁企业、提供住房租赁经纪服务的企业、自行出租自有住房给他人自住的个人,其住房租赁合同须已于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在租赁监管平台备案。
按照政策规定,自筹商业、办公、工业性质房屋,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的住房租赁企业,当年累计备案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每年奖励10元;自筹分散式住房的住房租赁企业,当年累计备案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每年奖励14元,当年累计备案面积达到1500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每年奖励20元(2019年1月1日~2019年4月25日自筹分散式租赁住房企业按照每平方米每年10元计算)。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胡霞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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