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陶伟/文 周继龙/图)半斤带皮五花肉卖到38元,3月11日,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获悉,日前,合肥市包河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京东到家一线下店进行了处罚。
2月18日,合肥市包河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有网友反映菜公社-合肥卫岗市场店(营业执照名称为合肥市包河区吴大姐干酱店)在京东到家中销售的猪肉价格偏高(带皮五花肉售价38元/250g),该单位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该案于当日立案调查。
2月18日,执法人员对该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同时对其采购猪肉铺的负责人进行询问调查。2月22日,京东到家提供了该店上线至2020年2月21日的经营数据。2月25日,当事人已自行关闭了京东到家中的菜公社-合肥卫岗市场店。另悉,为保障新冠疫情期间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月24日,就曾发文对省内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进行了统一提醒告诫。
经查,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网络上卖菜商户数量较少,该店在京东到家业务员的帮助下,于2020年2月6日在京东到家上线了“菜公社-合肥卫岗市场店”,同时上传了营业执照,主要在京东到家上经营猪肉。而该店经营的猪肉均是从卫岗农贸市场别的猪肉铺购买,然后在京东到家中的菜公社-合肥卫岗市场店进行销售。
2月6日至2月21日期间,该店销售“肋排 猪排骨 黑毛猪 约350g /份”(以下简称黑猪排骨)、“精肉丝约150g/份”(以下简称肉丝)、“猪排骨 (肋排) 约250g /份”(以下简称排骨)、“带皮五花肉约250g/份”(以下简称五花肉)等猪肉进销价差率为30.17%至65.76%(进销价差率=(销售价-购进价)÷销售价×100%),货值金额为38572.7元,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实际销售额—销售量×购进价/(1-正常进销差价率)=实际销售额—销售量×购进价/0.7)为4369.15元。
包河区市场监管局认为,该店销售猪肉进销差价率超过30%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已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依据相关规定,执法部门对该店从重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4369.15元;罚款1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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