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昨天从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该部门会同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下发相关通知,对各企业宿舍类配套用房进行摸底,如果企业有意愿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建集体宿舍、员工宿舍等租赁住房,也要一一上报。
据了解,此次调查范围和对象为合肥市各区、开发区各类企事业(含高校、医院及园区企业等)及中央、省属驻肥有关单位,利用自有存量用地建设的宿舍类配套用房。调查截止日期为3月13日。
其中,各区(开发区)住建部门负责梳理统计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存量用地已开工建设的各类集体宿舍、员工宿舍等配套服务用房数据。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负责梳理统计辖区内企业产业工人租赁实际需求,以及利用自有存量工业用地新建租赁住房或利用符合条件的闲置工业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的意愿。
据了解,按照政策规定,产业园区根据用工住房需求状况,经审核批准,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由不超过7%可提高到不超过15%,主要用于建设租赁住房。
调查期间,各区(开发区)住建部门牵头会商辖区社会事业局、投资促进局等部门,梳理统计辖区内高校、医院等中央、省属驻肥事业单位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存量土地新建或改建租赁住房意愿和产业工人(员工)租赁需求。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胡霞利
新闻推荐
■本报记者胡明兵郑女士一直在合肥一家房地产网站工作,受疫情影响,3月份该公司复工后,老板宣布,2月份工资将按照最低工资...
合肥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合肥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