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报请市政府同意,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部门下发了《关于调整合肥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自2019年7月起,将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1519元提高至1662元,实现增幅9%;散居标准由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至1262元,实现了增幅达到26.2%,保障标准进一步向散居孤儿倾斜。
目前,合肥市享受孤儿保障的有 1532人,其中集中供养孤儿301人、散居孤儿235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996人。合肥市对孤儿保障建立了动态调整、应保尽保机制。县(市区)、乡镇(街道)两级建立儿童纸质及电子档案实行动态管理,所有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对纳入保障的孤儿,由乡镇(街道)、村(居)儿童工作人员定期走访,实时掌握孤儿的生活状况,确保各项保障制度得到落实。同时,开展了孤儿助学工程。对于考上中等职业院校以上,仍然在校就读的,年满18周岁后,继续给予基本生活保障,并对其学费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资助,帮助其更好地完成学业教育。
王霞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李后祥
新闻推荐
近日,庐阳区大杨镇司法所联合律师事务所、五里拐社区等,走进辖区项目建设工地,开展“送法进工地”活动,免费提供法律咨询...
合肥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合肥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